联系我们

  • 热线:025-84267365
  • 邮编:210004
  • E-mail:jsguoqi@126.com
  • 地址:南京市建业路100号鸿信大厦10楼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学习 > 文件精神

深化改革激发活动 努力提升国有企业发展水平

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中央发布了《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动深化国企改革。前一阶段,经济委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组织了调研,现根据调研工作作一发言。

 一、近年来我省国企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多年来,我省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逐步优化,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聚,向优势企业集聚,向企业主业集聚,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有效提升。企业间的合并重组工作顺利推进。以省属企业为例,企业户数从44户减少至22户,户均资产由73亿增加至370亿。二是国有企业规模、实力和效益不断增强,特别在交通、水利、能源、金融、城市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领域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到2014年来,全省国企业资产总额6.91万亿,是2003年的10.94倍;净资产2.56万亿元,是2003年的12.8倍;实现利润922亿元,是2003年的11倍。三是企业经营机制逐步转换。主要标志是现代企业制度已基本确立,省属国企已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大部分子公司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一批国有企业实现了上市,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30%。国有独资公司外派董事试点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这些工作对改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部制衡和外部监督,提高企业决策水平起了很好的作用。四是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已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包括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法规体系。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国企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仍不够合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还未真正到位;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待加强。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建议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第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方向;第三,坚持增强活力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第四,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第五,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改革;第六,坚持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1. 加快江苏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

一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结合江苏国有企业的特点、优势、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重点发展的领域和行业,加快调整、优化步伐,不断提高国有资本在重要领域中的集聚度,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国有企业的支柱和引导功能。二要进一步推动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使企业内部资源更好地集聚至优势领域,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下决心从一些劣势企业、低效无效投资中退出。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要制定不同的投资限额,限制小而散的投资行为。三要下大力气打破企业间资源流动壁垒,在跨企业的资源整合上取得突破,形成一批主业突出、优势明显、具有各自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还要以市场化,公开、公平的途径,鼓励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资源整合。                                                                                                    2.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改造实质就是股权结构多元化改革。要通过混改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力,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一是要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根据不同国企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合理确定不同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有些可以是国有独资,有些可以是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二是国有企业引入其他所有制资本要通过市场化方式;三是混改的着力点要放在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上,特别是要在形成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下功夫,改变一股独大的决策机制;四是不搞一刀切,不定硬指标,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五是稳妥推进,稳妥操作,阳光改革。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完善国有产权转让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严防混改中的利益输送和国资流失;六是要注意保护职工、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健全国企治理结构、努力转换经营机制。

一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切实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应当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自职责及其边界,并制定相应议事规则;二要积极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培育和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三要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实行与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机制,重大风险防范机制,经营责任追究机制。

4.积极探索国资监管新模式和新方式。一是要从管企业转到管资本上来,主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监管。在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下功夫;二是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的部门与所管企业的脱钩,加强经营性国有资本的集中统一监管;三是防止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并为国企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整合国资监管力量,解决好多头监管问题。要重申各部门不得干预企业内部岗位、内部职能部门的设立,不得要求企业设立对口岗位或对口部门。

5.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国企国资改革的合力。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做好三个统筹,即省属企业改革与市县企业改革统筹联动。国企改革与国资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国资监管机构与公共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统筹。二是规范有序推动改革,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区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改革方案,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改革一个,成功一个。三是落实支持改革的相关举措,完善国企改革涉及的工商管理、财税管理、土地变更等方面的制度和程序。落实在企业改制、兼并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企业产权转让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公开透明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机制,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

返回列表
地址:建邺路100号鸿信大厦10楼,邮箱:jsguoqi@126.com邮编:210004传真:84267359管理维护: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总机:010-63192000 京ICP备05052109号
南京中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