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及全省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盐业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公司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保障和推动“2731”总体任务完成,6月30日至7月2日,省盐业集团在宁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锦银作总结讲话。
周锦银总结了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 提出要围绕“126工程”,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部署,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聚力抓作风、抓问责、抓惩治、抓防控、抓教育、抓队伍“六大任务”,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二是要强化担当、纪律和问责,大力落实集团年初提出的“333”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抓作风;三是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切实增强程序、规范、重点和安全意识;四是要抓实风险防控,加强源头预防治理腐败;五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上级有关办案专家,就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职务犯罪及其惩治与预防、纪律审查调查与“三审一评”在企业中的运用等作了系统讲解,内容务实管用、针对性强。同时,还利用晚上时间举行了上半年例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总结交流、借鉴促进,不断学思践悟,增长执纪监督的本领。省盐业集团全体纪委委员、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或纪检工作人员及全公司纪检监察专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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